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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館線上訂房

本校會館短期住宿,依教育部規定,不對外開放,申請事由須符合「教育意涵」範疇,例如:教學、考試、研究、會議、學術交流等。
詳見「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住宿設施經營管理及安全維護要點」第三點規定https://reurl.cc/qrKEZ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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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介紹

招待所名稱

環境及空間介紹

清華會館

標準雙人房

精緻雙人房

豪華雙人房

豪華套房

清齋10樓會館

公共空間

雙人房

單人房

*住宿注意事項

  1. 本會館入住時間為14:00,退房時間為隔日12:00;提前或延後退房加收NT100元/每小時,延後至18:00退房者,將以住宿一晚計費。
  2. 住宿不提供早餐,如有需求本校提供代訂早餐服務,請於入住時洽櫃台人員預定。
  3. 貴賓如需開車進校,可另向櫃台加購優惠停車券(每張50元,住宿一晚需加購1張),請於辦理入住時繳費領取停車券,並將車輛停放於指定位置**如已持有校方停車券者無須再自費購買,惟仍應向會館索取夜留憑證置放至車擋前方,如未按規定停放車輛或未放置夜留憑證遭鎖車,車主應自行負擔NT1,200元解鎖費用。
  4. 訂房後如有異動,請務必於入住前14日(不含入住當日)告知;若未依規定提前告知,退還訂金比例如下:
    *於預定住宿日前 14 日取消訂房,可退還已付訂金100%;
    *於預定住宿日前 7 日至13 日取消訂房,可退還已付訂金70%;
    *於預定住宿日前 2 日至6 日取消訂房,可退還已付訂金40%;
    *於預定住宿日前 1 日取消訂房,可退還已付訂金20%;
    *於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訂房,則不退還已付全部訂金;
    取消訂房日期依來電或 e-mail 通知日計算。
  5. 訂房後不再接受更改住房資料,如有更換住宿者需求請重新取消後訂房。
  6. 若為辦理校內大型活動或因特殊公務需求,須預訂3個月後之房間或保留5間以上訂房者,請預先以電話訂房後專簽送總務處經營管理組申請。

**清華會館住宿停車位置
**清齋十樓住宿停車位置

 

會館服務專線:03-5742100
館內語音總機:03-5742120